新生命月报(2007年第一期)总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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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命月报》总第3期

  2007年1月出版

  中华圣网主办

  主编:李牧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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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跪与敬业 (作者:老酷)
新生命月报03 发表于 2007-1-21 19:39:01

 

下跪与敬业

作者:老酷

 

在中国,一个人能为了自己的职业给人下跪,就一定证明这个人具有高度的敬业精神。譬如古代的臣子吧,假如跪姿不标准、不优美、不持久、不恭敬,就一定不是一个敬业的好臣子。下跪,这是古代臣子最基本的学问和修养。

 

于今,这学问与修养又有了些发展。几年前,上海的一位广告业务员为了一张合同给客户跪下了,北京某音乐学院一位老教授为了出一本多年的心血之作,也给出版社的编辑跪下了。据说前者体现了一种敬业精神,后者层次更高,是为了“献身民族音乐艺术”,颇有些人被这些故事感动。但是我在想,假如某种职业或者事业神圣得都要让人以丧失自我、贬低自我成就其伟大、成就其神圣时,其“伟大”与“神圣”就要大打折扣了。

 

但是我的同胞们对这种下跪式的敬业似乎甘之若饴。你要想评上“三好学生”,就得对老师言听计从;你要想步步高升,就得对领导点头哈腰。不在精神上给掌握你命运的权力者下跪,你不仅永无出头之日,而且死无葬身之地。这一下跪哲学,别说上层社会的体面人,就是那些底层社会的下九流也是烂熟于心的。 大街上的小偷如果被人抓住,寻思无法脱身时多半会自动下跪,求人放他一马,人们往往也会因为他的敬业精神宽宏大量网开一面。还有,跪着的乞丐就是比不跪的乞丐容易要到钱,在北京在西安我经常看见一些七老八十的老人们也跪在地上跟人要钱。

 

虽然我身上的同情细胞要比冷血动物多一些,对乞丐几乎是来者不拒的,但是见了跪着的乞丐,我却绝对一毛不拔。在我的概念中,即使罪人对法官、受恩者对施恩者、求人者对被求者、下级对上级、后辈对长辈也不应该下跪,何况像我这样的平头百姓?我只能说声“折杀我也”,然后溜之大吉。给我下跪,那不仅是对他自己的羞辱,更是对我的侵犯!

 

我的同情只能给予那些至少在最低限度上把自己当人的人,你不把自己当人,还怎么指望我把你当人?

 

可悲的是,无论黑道白道红道,中国的种种合法职业和非法职业,似乎都要求着人们拿出下跪的大无畏精神来。

 

因为缺乏下跪的敬业精神,像我这样把自由看得比钱包还重的异数,只有一种职业:无业,而且永远无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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