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会大事记
经文:徒8:1耶1:10
1949年之后的中国教会大事记
在初期教会中,当耶路撒冷交互经历了圣灵降临的大复兴之后,逼迫随之来临。
此一,逼迫带来复兴,复兴之后有逼迫的现象,几乎成为两千年来教会历史的规律,神往往借着灾难,逼迫信徒分散到各地各方,也使福音因而传到各地。
耶利米书一章所描述的“拔出、栽植、毁坏、倾覆,似乎令人灰心,但建立栽植的远景只有凭着“信心的眼睛”才能看见。
一、土地改革时期:(1949-1952年)
1949年 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1950年 5月政务院总理周恩来三次召见吴耀宗等19位基督教人士,商讨基督教在新中
国的各种问题。吴耀宗等起草《基督教宣言》提出自治、自养、自传(self-go***rnmnt,self-supprt,self-propagaation)的三自方针,要求各地教会信徒及传道人签名。此为三自革新运动的开始。
1950年 6月25日朝鲜战争爆发,10月25日中国人民志愿军加于。
1951年 4月成立“中国基督教抗美援朝三自革新运动委员会筹备会”,并接管教会半医院,学校等一切企业。此后教会普遍展开了对美国传教士及基督教领袖?)如杨绍唐、毕涣宇、倪柝声、敬奠赢)的控诉运动和政治学习。此时期三自会取代了中华全国基督教协进会,成为基督教界全国组织中心。西方传教士到1951年已大多数全部离开中国。
二、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1953-1957)
1954年,七月22-8月6日第一届中国基督教全国会议在北京举行。决定成立“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以下简称三自会),吴耀宗任主席。
1955年,10月政府宣布,三自会以外任何基督教活动均属非法,教会正式被控制。部分不参加三自的教会领袖被逮捕。
1956年,各地三自会纷纷成立,不参加三自会的信徒转入“地下”家庭教会。
三、第二个五年计划—大跃进时期(1958—1960年)
1958-59年 1958年1月至1959年5月教牧人员被送去政治学习班,后被送去工厂及农村
参加劳动生产。
许多教会无人牧养,三自组织了“联合崇拜”、教会合并;上海200间教会合并为15间,北京64间合并为4间。
1959年 三自会完全控制了全国教会,并将其压缩至几个大城市中的数间教会,大跃进时期的农村教会全部被迫停止聚会。
四、毛泽东、刘少奇两条路线斗争时期(1961-1965年)
1960年 第二界基督教全国会议在上海举行。
1961年7月30日三自会的机关报《天风》批判儿童主日学。
1964—65年修正主义积极推行期间,教会相对获得较多的自由。
五、文化大革命时期(1966—1976年)
1966年6月各地学生掀起造反运动。
8月红卫兵关闭所有公开教会,焚烧圣经及属灵书籍,许多教牧及信徒被打成“牛鬼蛇神”而批斗、游街、或关监牢,流放。
在这段教会遭遇空前灾难的十年,仍有许多信徒私藏或手抄圣经,收听香港福音广播节目在家庭秘密聚会。信主的人数不断增加,神迹奇事普遍。文化大革命后期宗教仍遭禁止,但农村的教会却更复兴。
1975年1月17日新宪法28条列明,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和不信仰宗教,宣传无神论的自由”。
1976年四人帮倒台后,国务院属下的宗教局恢复工作。
五、改革开放时期(1977—1989年)
1979年 4月9日宁波教会重开,为文革后第一间重开的公开教会。
1980年 10月-6月13日中国基督教第三届全国会议,成立全国性教会机构“中国基督教协会”和“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合称“两会”。丁光训任两会会长。每四年联合举办一次全国会议。
1981年 重建省三自组织
重建县三自组织
3月中共中央《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编号十九号文件)有一段话提到“家庭教会”:关于基督徒在家里聚会举行宗教活动,原则上不允许;但也不要硬性禁止,而应经过爱国宗教人员,说服信教群众,另作适当安排。
1982年《宪法》第三十六条设立了有关宗教信仰自由的条款:“中华人民和国民有宗教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国家教育制度活动。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9月19-24日两会常会扩大会议在北京召开,宗教局肯定了3月云南三自会的“三定政策”(定片、定点、定人)
1985年1月《中共问题资料双周》141期报道中共内部传达“宗教七禁”,内容包括:1禁止家庭聚会、2禁止秘密祈祷,3禁止政治涉入4禁止跨县传道、讲道;5禁止与外国教会秘密联系;6禁止转让圣经书籍;7禁止私建教堂。
1986年11月《天风》刊登“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章程”中说明三自会的宗旨与目标是:“1、在党和政府领导下,团结全国基督徒,热爱祖国………保卫和发展三自运动的成果,2、协助政府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3、开展国际有好往来:4、为把中国建设成高度民主……而贡献力量。按政治架构的划分,三自会是宗教事务局管理下的一个“民间组织”。它不是政府组织,但它是在宗教事务局的指导和协助下活动。三自会的负责人有政府委派或认可。
六、经济发展时期(1900年至今)
1990年-95年 1989年以后,中国及海外知识分子中掀起“基督教热”许多学生、学者对基督教产生极大的兴趣。城市中的家庭教会及大学院校中出现不少知识分子的查经班。
许多本已“半公开的”的家庭教会又纷纷转入地下,而登记的公开教会则受到各级地方干部对教会内部事务的直接干预。
1996年年底丁光训辞去两会领导职务,仍任金陵神学院院长。韩文藻出任中国基督教协会会长,(2002年5月改为曹圣洁),罗冠宗出任三自会主席(2002年改为季剑虹)。
1998年10月5日在联合国总部签署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其中有关宗教和信仰自由的条款第三部第十八条规定:“一、人人有权享受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此项权利包括维持或改变他的宗教或信仰自由、以及单独或集体、公开或秘密的礼拜、戒律、实践和教义来表明他的宗教或信仰自由。二、任何人不得遭受足以损害他维持或改变他的宗教或信仰自由的强迫。三、表示自己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仅只受法律所规定的以及为保障公共 安全、秩序、卫生或道德或他人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所必须的限制。四、本公约缔约各国承担,尊重父母法定监护人保证他们的孩子能按照他们自己的信仰接受宗教和道德教育的自由。
2001年 随着中经济的腾飞,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并申办2008年奥运会,中国在经济政策上及对外关系上更加开放。宗教政策虽时松时紧,但相信会朝着更开放的方向走
从2001年—2008年我们看到大批学生和知识分子归主,城市家庭教会大大兴旺,千千万万的人归向基督。在三自教会也有许多领袖他脱离不合圣经的规条。21世纪将是中国教会复兴的世纪,同时中国教会及海外华人教会共同掀起普世宣教的浪潮、福音回传耶路撒冷。警醒等候基督二次得国降临。阿门。
注:以上资料参考了《中国与教会》杂志79期。
当代中国教会
一. 当代中国基督徒人数的增长:
1949年 受洗会友 936,077人
教会 11,992间
其他崇拜点 7,624个
牧师 2,145人
传道与教会同工 8,509人 (据《世界基督教手册》1952年版)
1980年 基督徒 1,000,000人 (据丁光训言)
1982年 基督徒 3,000,000人 (据中共中央19号文件)
1985年 基督徒 4,000,000人 (据中国基协发表)
1990年 基督徒 5,000,000人 (据新华社报导)
1995年 基督徒 12,630,000人 (据爱德基金会发表)
1997年 基督徒 13,320,000人 (据爱德基金会发表)
2003年 估计,全国公开登记的教会超过一万三千间,聚会点有三万五千以上,,生学院和圣经学校有十九所。公开登记教会的信徒人数约一千九百万人。未登记的家庭教会信徒,根据两千年初中国政府内部的估计,约两千五百万到三千五百万之间,其中以浙江、河南、安徽江苏几省较多。海外福音机构估计有七千万人以上,但无法确定。
到目前据说中国基督徒已超过一亿多。
登记与未登记的天主教徒人数,约有一千万人,经政府批准的主教有69人,5000位神职人员,5600个天主教堂和聚会点。
二. 未参加三自会和未向政府登记的教会,一般在家庭里聚会,人们称为“家庭教会”。家庭教会的起源,可以追溯到1949年以前。那时,许多基督徒,特别是乡村信徒,已经有了在家庭中查经、崇拜、祷告的习惯。五十年代,基督教会面对巨大的压力,到1958年教会大量关闭,剩下少数教会也基本上不讲《圣经》而讲政治思想教育。一些敬虔的基督徒索性不去教会,就在家庭中查经,崇拜、祷告、团契。这就出现了家庭教会。虽然基督徒在家庭中的聚会不受法律的保护,却一直满有活力地进行着;即使在全中国最为动乱的“文化大革命”时期,这种聚会仍有新的发展。
1982年3月,中共中央《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编号:[1982] 19)中有一段话提到家庭教会:“关于基督徒在家里聚会举行宗教活动,原则上不应允许,但也不要硬性制止,而应经过爱国宗教人员,说服信教群众,另作适当安排。”文中“爱国宗教人员”,指三自会教牧,“适当安排”,指由三自会建立聚会点,取代现有的家庭教会。
家庭教会领袖对这一规定的反应不一:为数不少的人因为三自会在以往极左年代严重伤害了教会和教友,现在不但不赔礼道歉,承认过错,反而以“一贯正确”的面目出现,怕以后遭到新的伤害,所以坚决不肯与三自会合作。有些人认为,三自会在国家的立场上为基督教提供了一个合法的架构,教会可以在其中成长,因为“葡萄架或许是死的,但葡萄藤却有生命”;也有人自信可藉内心属灵的工作来传播福音,没有必要与三自会公开决裂:所以有的家庭教会与三自会合作;或者已向政府登记,成为政府允准的聚会点。
不肯与三自会合作的家庭教会,经受着巨大的政治压力。在一些地方,当政策或地方干部左倾的时候,对家庭教会的压制和逼迫就会加大力度。但是,在他们面前,最大的压力来自全中国日益增长的物质主义、拜金主义和世俗主义的冲击。而且,处于“地下”活动状态的家庭教会,比较容易感染异端的病毒。